
黄骅港引航基地一期升级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相关要求,将黄骅港引航基地一期升级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,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、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黄骅港引航基地一期升级扩建工程
建设单位:黄骅港引航站
建设地点:位于河北省黄骅港综合港区港口集装箱作业区的东北侧
建设内容:布置1座30m×10m×3.0m×1.3m(长×宽×型深×吃水)钢趸船,趸船两侧各布置1个17m引航艇泊位,趸船距陆域护坡坡顶35m,趸船与陆域间设置引桥墩台一座,设置2榀钢引桥与陆域连接,同时对港池及航道进行疏浚。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。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。
五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黄骅港引航站
联系人:田贵吉
联系电话:13821223739
六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(天津)有限公司
联系人:席工
电子邮箱:132810452@qq.com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可以通过联系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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